2014年河南
物流师考试上半年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4日,下半年上报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关于做好2014年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豫职鉴〔2014)3号)
各省辖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社厅发〔2014〕9号文件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职业〔2014〕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鉴定职业范围
(一)全国统一鉴定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二级)、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二级、一级)、职业指导人员等12个职业为全国统一鉴定职业。
(二)部试验性鉴定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等6个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属全国统一鉴定试点职业,有意开展培训和鉴定的机构须向省中心提出申请,经上报部中心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省统一鉴定职业。秘书、营销师、公关员、育婴师、速录师、公共营养师、动画绘制员等7个职业的5级、4级、3级为河南省统一鉴定职业。
(四)省试验性鉴定职业。婚姻家庭咨询师、健康管理师、信用管理师、公共营养师(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二级、一级)、企业文化师(三级)等职业由省中心组织试验性鉴定。
二、统一鉴定时间安排及数据上报
(一)全国统一鉴定、全省统一鉴定职业的鉴定日期分别定为5月17、18日和11月22、23日。具体时间安排及考核方案详见附件1~4。
(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和全省统一鉴定数据要按时上报省中心统考管理科,电子数据、汇总表和交费电子表必须同时上报。省中心上半年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4日,下半年上报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逾期不报的单位将不安排参加本次统一鉴定。报名点须在本单位单机版的考务软件上填写准确完整的机构信息,上报考生信息数据前,先行上报电子版机构信息,否则不予接受上报数据。
(三)全国统一鉴定和全省统一鉴定的电子数据信息应分别报送不得混淆。每个职业都要单独生成一个独立的批次文件,补考数据不得拆分单列。同时,应提供完整的纸质和电子版的批次文件清单,标识出报名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每个批次电子文件的名称、文件中数据对应的职业、等级和报名人数。
(四)河南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 ha.osta.org.cn)为统考资讯网络唯一官方发布平台。各机构电子数据交换须使用“工作网河南省管理平台的鉴定专用内部通迅系统”。